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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暑假遊學台灣活動徵求中
發佈日期 : 2010/02/04 FaceBook推文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徵求99年暑假遊學台灣活動補助要點

壹、目的

一、落實及推動本會「青年壯遊中程計畫」,型塑台灣青年壯遊新文化。持續以非營利性質及精神,由NPO及大專院校規劃及辦理深度旅遊體驗學習主題活動,提供15-30歲青年認識台灣的多元面向,鼓勵青年行遍台灣、認識鄉土,並培養對這片土地的認同感及責任感。

二、透過活動除可發掘新的青年感動點,引入青年新的想法與創意外,更可與旅遊產業資源結合,對促進青年旅遊產業化與永續發展有極大助益。

三、持續倡議及落實「責任旅遊Responsible Travel)」精神,與國際組織同步進行,增加國內組織及青年對責任旅遊的了解及實踐。

 

貳、申請對象

依法設立之非營利組織與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各大專院校皆可提案。

 

參、補助主題活動計畫

一、核心概念

(一)深化「遊學台灣」之核心精神,以「再認識」、「再發現」、「再感動」、「再創造」為原則之深度學習活動:由非營利組織(NPO)及大專院校規劃具有特色之主題活動,內容包含達人導覽、旅遊學習、體能探索、公共討論、DIY體驗、國建參訪等六項元素。

(二)資源的整合與串聯:結合地方產業、觀光網絡及公部門資源,運用青輔會所協調之青年旅遊優惠措施(如青年平價住宿設施、服務體系、青年旅遊卡等),並可與旅遊產業資源結合辦理。

(三)活動過程中融入「責任旅遊」實踐。

二、活動主題:

(一)藝術文史探索。

(二)在地生活探索。

(三)生態冒險探索。

(四)原民部落探索。

(五)節慶祭典探索。

三、目標客群

以吸引15-30歲國內青年前來參與遊學台灣活動為主,並以香港、新加坡或澳門等地通曉華語之國際青年為次要客群,英語、日語、韓語族群為第三目標客群。

四、活動規劃原則:

(一)活動內容︰採開放形式,主辦單位可根據本身優勢並配合本案核心概念提出適宜的旅遊學習計畫(大專院校提案請儘量結合學術研究發展領域),惟須包含「遊學台灣」六大元素(呈現方式可自由發揮創意),並視需要與旅遊產業資源結合。

(二)責任旅遊︰於活動規劃中融入責任旅遊(Responsible Travel)之概念並加以實踐,引導學員在活動的同時,更尊重當地文化、保護當地環境。

(三)提案數:未曾辦理過遊學台灣活動之組織限提1案,已有辦理經驗之組織最多可提2案。

(四)活動天數:不限。

(五)梯次及人數:每一活動建議以1梯次、活動人數20人(不包含工作人員)為規劃原則,單位可視本身條件增減,惟需讓每位學員充分深入體驗旅遊學習。

(六)學員收費價格:以平價及青年能負擔之費用為原則(建議一日活動以500元計之,如需住宿可增加500元),以符合青年旅遊之精神,若活動為離島地區或特殊規劃者,可酌予提高收費,惟須反映活動成本合理性。

(七)活動規劃費:本計畫屬部分補助,各主辦單位自籌款項(包含學員收費)需佔活動總經費20%以上。

(八)生活輔導員:

1.  每項活動主辦單位應安排一位生活輔導員(18-35歲),全程參與活動,協助團隊之向心力與學員溝通聯繫等事宜。

2.  生活輔導員均應參與本會主辦之行前培訓課程。

3.  生活輔導員協助活動所衍生之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

五、執行期間:99年7月1日至9月15日

肆、申請程序

一、曾入選之提案︰所提計畫之活動內容、活動特色、活動元素與活動地點與原計畫相似率達80%以上者,可免備計畫書,但應檢附下列文件,並依序裝訂成冊,切勿過度裝訂,簡便即可。

(一)公文乙份:未檢附公文之提案將不予審查。

(二)審查資料乙式四份:

1.  活動申請摘要表(格式如附件一)。

2.  詳細行程(格式如附件二),並以紅色字體加底線標示改進部分。

3.  安全措施維護表(格式如附件三)。

(三)責任旅遊之實踐行動,請參考遊學台灣責任旅遊檢核表(格式如附件四),並依活動特性勾選可執行項目。

(四)98年暑假遊學台灣活動滿意度未達80%之提案,需增加提出滿意度改善方案與承諾(格式如附件五)。

(五)活動出隊時實際可運用之工作人員數額及工作任務表(格式如附件六)。

(六)高解析度之活動照片:至少10張左右,以能突顯活動特色及提供本會未來在本案之文宣運用,並提供1張達人近照(檔案格式為JPEG檔,每張照片大小請在2MB以內)。

(七)光碟乙片:含上述所有文件及活動照片檔案。

二、未曾入選之提案︰應檢附下列文件,並依序裝訂成冊,切勿過度裝訂,簡便即可。

(一)公文乙份︰未檢附公文之提案將不予審查。

(二)審查資料乙式十份:

1.  活動申請摘要表(格式如附件一)。

2.  詳細行程(格式如附件二)。

3.  申請補助計畫書

(1)          計畫名稱

(2)          計畫辦理單位

(3)          目的

(4)          參與對象及人數

(5)          活動地點

(6)          活動內容:包含活動項目、內容執行方式、行程表、達人導覽、公共討論規劃及安全保險等。

(7)          達人背景資料簡介及達人推薦行程之推薦文字(500字以內)

(8)          活動天數

(9)          個別集客及宣傳策略

(10)      預期效益

(11)      過去辦理類似活動之成果

(12)      經費概算(包含活動收費之計價標準)

(13)      組織及工作分工表

(14)      工作進度表

(15)      危機處理組織架構、危機處理對策及安全措施維護表(格式如附件三)

(16)      責任旅遊之實踐行動,請參考遊學台灣責任旅遊檢核表(附件四),並依活動特性勾選可執行項目。

(17)      活動出隊時實際可運用之工作人員數額及工作任務表(格式如附件六)。

4.  高解析度之活動照片:至少10張左右,以能突顯活動特色及提供本會未來在本案之文宣運用,並提供1張達人近照(檔案格式為JPEG檔,每張照片大小請在2MB以內)。

5.  組織立案或登記證書及章程影本乙份(大專院校免備)。

6.  光碟乙片:含上述所有文件及活動照片檔案。

三、申請期限:提案均需於99年3月22日前送達(以送達之日為限)

四、申請方式:

(一)請備函(公文)將審查文件(含書面資料及光碟片)郵寄至本會第四處(10055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青輔會第四處 遊學台灣專案小組收)。

(二)請於信封上標示活動類別(藝術文史、在地生活…)。

伍、審查作

一、審查時間:預定於99年3月31日進行書面審查,並於4月8日辦理口頭簡報審查會議,請提案單位預留時間,若經通知需派員進行口頭簡報而未到,視同放棄資格。

二、審查方式與標準:

(一)由本會邀集專家學者及青年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如有必要再另行安排口頭簡報。

(二)審查項目包含計畫本身(含雨天備案),符合本案核心概念、青年需求、活動內容之創新性、發展性、可行性及學習性、安全評估、經費編列及學員收費合理性、活動出隊時實際可運用之工作人員數額、達人導覽、資源整合等。

(三)曾入選遊學台灣活動之提案,評選標準增加活動已辦理實績(如學員滿意度、活動報名情形、滿意度未達80%之改善方案與承諾等)進行審查。

(四)入選提案數:為增加組織參與,每組織以入選1案為原則。

三、審查結果:審查結果將公佈於本會遊學台灣網站(http://youthtravel.tw/tour)及其相關網站,並另行文通知。

四、未獲入選計畫,所送之計畫書及相關資料不另行送還。

 

 

資料來源:遊學台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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